化妆品是满足人们对美的需求的消费品,直接作用于人体,其质量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加强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在网站上公布《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按照新要求,化妆品最小销售单元应有中文标签,标签禁止明示或暗示具有医疗作用。
化妆品最小销售单元应有中文标签
有消费者曾发现,自己购买的化妆品,只有外包装盒上有使用说明等信息,包装盒一扔,连化妆品到底该怎么用都弄不清了。今后,这样的情况将不会再出现了。
按照《办法》的规定,化妆品的最小销售单元应当有中文标签。标签内容应当与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资料中产品标签样稿一致。
此外,化妆品的名称、成分、功效等标签标注的事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以及虚假或者引人误解、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
供儿童使用的化妆品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以及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关于儿童化妆品质量安全的要求,并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规定在产品标签上进行标注。
化妆品避免与食品、药品混淆
化妆品可不是食品,也绝对不能让人产生误解,和药品混淆。《办法》提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采取措施避免产品性状、外观形态等与食品、药品等产品相混淆,防止误食、误用。
生产、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玩具、用具等,应当依法标明注意事项,并采取措施防止产品被误用为儿童化妆品。
普通化妆品不得宣称特殊化妆品相关功效。
美容美发店给顾客用了化妆品必须展示标签信息
有消费者注意到,一些理发馆或是宾馆提供的美容美发等化妆品,包装上没有任何使用说明。对此,商家回应,提供给顾客使用的,是分装的小包装产品,所以才看不到任何标签信息。
不过,此次公布的《办法》则提出,美容美发机构经营中使用的化妆品以及宾馆等为消费者提供的化妆品,也应当符合最小销售单元标签的规定。
美容美发机构应当在其服务场所内显著位置展示其经营使用的化妆品的销售包装,方便消费者查阅化妆品标签的全部信息,并按照化妆品标签或者说明书的要求,正确使用或者引导消费者正确使用化妆品。
电商平台发现违法经营化妆品应及时制止
网上售卖假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有责任吗?
《办法》指出,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对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进行日常检查,督促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依法履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及本办法规定的义务。发现违法经营化妆品行为的,应当依法或者依据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及时制止,并报告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收到化妆品不良反应信息、投诉举报信息的,应当记录并及时转交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处理;涉及产品质量安全的重大信息,应当及时报告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此外,以免费试用、赠予、兑换等形式向消费者提供化妆品的,也应当依法履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及本办法规定的化妆品经营者义务。
在儿童化妆品中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将从重从严罚款
如有这些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时应依法从重从严。
《办法》对部分应从重从严处以罚款的情节严重违法行为进行了界定。例如,使用禁止用于化妆品生产的原料、应当注册但未经注册的新原料生产儿童化妆品,或者在儿童化妆品中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隐瞒真实情况;拒绝、逃避监督检查;因化妆品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后1年内又实施同一性质的违法行为,或者因违反化妆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后又实施化妆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等,都被定为情节严重违法行为。